余英時先生在其訪問稿所編輯的一本書,對於中國人與外國人的打交道方式,有著生動的描述。其中所敘述“中國官場習慣私下稱兄道弟、杯觥交錯,以為公事都可以這樣解決”。此段文章出處如下:
“余英時先生所著”余英時評政治現實”,顏澤雅主編,INK印刷文學生活雜誌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。”
“費正清最早是研究東南沿海地區對外關係的,從鴉片戰爭前後到五口通商。他看了很多英、美各領事館的報告,跟中國的記載。他說中國人跟外國人打交道,以為解決問題只要靠私人套交情,完全不知外國人有法律,有制度。中國官場習慣私下跟人稱兄道弟,杯觥交錯,以為公事都可以這樣解決。完全是文化差異。廣州官員老搞不懂:外國人私底下跟我明明是好朋友,怎一到談判桌就變臉。他們不知道公事是公事,私人交情是私人交情。外國人的原則對不對是一回事,原則也都可以商量,但絕不可能靠私人交情要人家在原則上讓步的。外國人有一套negotiation(談判)的辦法,就是商討,大家討價還價。怎樣討價還價,一方面要看實力,另外也要看技巧,看你能不能拿出說服人的根據。但是中國人不懂這一套,以為只要靠私人交情。要是私人交情沒有用,就認定外國人是混蛋,對付外國人只能用武力之類的。許多誤會就是這樣起來的。
這種清朝盛行的官場文化,還在台灣駐留。我在負責非洲產業研究中心之相關事務,曾在台北市與中央單位的官員,與其外圍的各種協會來往。這些人的心中,還是久駐此觀念,"解決問題要靠私人交情"。而在國外看到台灣官方的外交工作,也常看到此情形,"只要與其官方人士打好交到,問題就可解決"。因而在有關農耕隊的報導,其中記載著”服務對象是總理、部長等,而與該國人民不相關”。在許多出國訪問報告也是記錄著此行見到了多少官員。然而見過了又何幫助?那就無所記載。
在台灣學術界,尤其農業界,也留存著"交情"與"關係"。清朝第一次與外國人打交道,大概是自英國人開始,然後有了鴉片戰爭等一系列喪權辱國條約近代史。此風氣自清朝到民國,自中國大陸再到台灣。試問,日據時代之台灣農業,是否"解決問題靠私人交情即可"。
1840年鴉片戰爭至今已有180年。台灣許多人其基本觀念,仍是活在1840年之前,還維持著"解決問題要靠私人交情"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