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離今已過了16年,16年前在農委會官方刊物”農政與農情",第160期有篇文章,作者是王明來
技監,篇名為”台灣農業援外的成效與前景”。
此篇文章首先介紹台灣援外單位的名稱與歷史沿由,然後以2001年國合會的報告內容介紹對於國際33個友邦國家的各類農業援助計畫。此篇文章最精彩的內容是”三、檢討與建議”。其中作者提出八個可以改善的建議。
一、推動計畫應該由點而面,以示範方式擴大推廣效果。
因為每年推廣面積有限,甚至多年同一地區,未能擴大範圍。選定發展的產品應選擇有市場潛力,在該地自然條件下有競爭力者。
二、建立整體的產銷制度,只願生產不管運銷,將無法推廣生產
三、提出援助層次由技術面提升到政策面。
因為國家農業發展除了生產技術,還需要農作物的生產、庫存、銷售等政策。
四、長期培育開發中國家農業人才,使其得以自行推動產業建設。
五、充分利用國際組織,以多邊方式達到援助效果。
六、整合國內農業援外資源,以發揮相乘效果。
因為外交部主要是國與國之交涉,沒有技術專業。農委會有專業能力(這是2005年之見解),但非援外。
七、正視我對外農業投資所達到的援外效果
八、以農業援外,協助推動實質外交。
由王技監此篇文章可以了解在16年前(2005年),一位農委會高級官員對台灣農業援外之見解與建議檢討。16年前所提出之建議,其第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,由點而面,選定產品要有市場潛力,要符合作物或生物的自然條件。
不僅是對外援助,在台灣內部都沒有辦法解決此適的適種問題。例如在亞熱帶台灣,硬是要種植溫帶小麥,熱帶可可與香莢蘭等。台灣的農業都沒有適地適種之概念,何況在海外。
也因此農業援外其技術與產業無法推展,永遠在固定地點種植不適合該國氣候的作物,或是養殖不適合天候水土的畜產與水產。
農業是生產,最終有產品。產品在當地要有市場競爭力。如果勉強種植或養
殖,不適合該地生產。因此髂些耗費大量成本的動植物,那就是興建一座植物園,一棟動物園與一個水族館。作為新奇生物可用以觀賞,但那不是農業。農業是一個產業,要有投入要有產出。合理的農業有合理的利潤。合理的農業會有規劃,遵循供需原理,因此能夠企業經營化的農業才能由點而面的發展。
王技監的第二個意見是建立整體的產銷制度。對台灣官方這是強人所難。台灣自身農業都沒有健全產銷制度。年年都有作物生產過剩。在台灣自己都無此市場整合能力,哪有辦法援助外國。
第六個意見也是一針見血的見解。可以揭穿為何台灣援外有如此多的光怪陸離現象。外交部人員無農業專業,又不知如何找到真正的農業專業人才。
農業援外的問題一重又一重。這篇報告發表於2005年,如今已超過了16年。王技監的八項建議不但沒有解決,反而是更增加惡化。援外農業永遠是一些所謂示範點,無法在當地成為一個產業,沒有與該國農業發展規劃互相配合。無法為人民增加福祉,無法提升當地農業所得,因此對該國人民就是無感。最後只是引入一些與當地天時地利條件不適合的作物與動物,成為植物園,動物園與水族館。
自2005年至2021年,時間又過了16年,在國際競爭之下,台灣農業援助的重重問題,經歷16年後未見解決。台灣在國際之外交友邦在2005年有多少邦交國?在2021年,又還剩下多少?與農業援外的相關性是甚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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