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t the professional come
原句為「閃開,讓專業的來」
在許多動人的廣告中,響亮的口號就是"讓專業的來"。廣告中的男女主角穿著得體,雙手互握,自信滿滿。因此在公務機關,盛行合議機制,由許多專家組成委員會,以開會討論,甚至以表決方式決定。這是一個形式上十分公平的制度。但是此制度之下深藏著一個可以主觀的運作空間。
以政府單位的計劃審查為例,審查委員是專業人員,讓專業的人來進行審查。但是看不見的問題在於:審查委員的專業能力是如何認定的?審查委員會如何組成?通常是承辦此業務之官員邀請。此再行政措施並沒有錯。但是這位行政官員如何認定他/她所邀請的專家是真正的專家。其專業能力可以勝認此審查工作?因此,所有關鍵問題在於如何認定對方有專業能力?在科技部邀請的審查委員,至少有國際期刊發表背景。國際期刊的水準以其等級與影響係數等資料比對。此方法不見得百分之百正確或公正,但是至少有標準。那麼其他部會的計畫審查,其選擇標準是什麼?
我曾擔任新加坡政府之農業顧問職。在那段期間,曾經詢問新坡的年輕官員,你們政府挑選顧問之標準是什麼?他們有三個選擇標準:
1.這位學者是否有參與國際學術活動,包括發表國際期刊論文,參加國際會議及在研討會、訓練班等活動擔任授課老師。
2.這位學者是否曾經協助新加坡產業?有哪些活動紀錄,在新加坡私人產業界是否能夠求詢證實?
3.這位學這在其國家有多少兼職?如果兼了太多協會或學會的職位,擔任太多單位顧問,有太多行政職如主任、院長等。那麼這位忙碌的學者,還有多少時間充實自己,精進自己。
對新加坡政府而言,他們針對專業需求,在國際學術舞台挑選人才。第1與第2項標準是用以選出有真才實學學者而且有實務經驗的學者,而且瞭解新加坡。第3個標準,則反而是負面表列。尤其針對華人世界的學者。
因此高喊"讓專業的來"此口號時,也請深思此問題,如何找到專業的人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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